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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管理流程

根据《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民基会)在开展各种全国性大型公益、慈善募捐活动时,建立专项管理部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捐款管理
1、中国民基会对外宣传,为公益项目或专项基金募集基金,均须进入中国民基会设立的全国统一捐款账号。
2、捐赠者通过银行汇款,直接汇入银行全国统一捐款账号。财务部确认到帐后,开据统一收据交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
3、捐赠者通过邮局汇款,财务部应进行汇款单登记,并及时从邮局取现存入银行统一捐款账号,开据统一收据交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
4、捐赠者直接到基金会现场捐款,由财务部开具统一收据,并及时将捐赠现金存入银行全国统一捐款账号。
5、财务部收到捐款后,应及时发出到款通知单通知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做好捐赠资金台帐记录。
6、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根据捐赠款项到帐情况,向汇款人邮寄捐款收据,并附寄感谢函和捐赠证书。
7、对于捐赠人提出的查询事宜,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应立即与财务部核查,并及时将查询情况通报捐赠人。
8、财务部每周出具一份捐款统计表,提交给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捐物管理
1、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事先签订捐助协议,确认捐赠物品清单。
2、根据双方商定的物品交接地点,提前安排好运输工具和入库
事宜。
3、在交接现场,对捐赠者的捐赠物品,应按照捐赠物品清单进行清点,并对捐赠物品种类、数量、质量、外观、包装等情况认真核查。
4、在确认捐赠物品核查无误后,应向捐赠者开具专用收据,并请捐赠者签字。
5、捐赠物品入库后,仓库管理人员根据物品清单和收据,进行核点无误后开具入库单,交财务部入账。
三、捐赠调拨管理
1、基金会收到的捐款捐物,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及时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所捐款物的转赠调拨事宜。
2、根据秘书长办公会议决定,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填制《捐款调拨审批单》和《捐赠物品调拨审批单》,并由秘书长签字批准。
3、财务部根据《捐款调拨审批单》及时向受赠单位办理转账事宜,并及时通知受赠单位,索取发票办理财务手续。
4、对于转赠的捐助物品,根据《捐赠物品调拨审批单》标明的物品品种和数量,由仓库管理人员与受赠单位共同清点调拨物品,并在《捐赠物品调拨审批单》和出库单确认签字后进行交接。
5、仓库物品出入帐库存表,及时报财务核准。每月统计库存报表,每季度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报表及时交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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