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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艺术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无产阶级政党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认识和观点。这是对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规律进行科学分析的产物,是长期以来人们了解和认识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和实施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一、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民族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民族就会自行消亡。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讲,首先是阶级消亡,尔后是国家消亡,尔后是民族消亡。
民族一经出现就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直到民族的消亡。人类从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民族从产生到消亡,这是人类历史两个并行的过程。当然,并非所有的民族都要经历和走完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和过程。有的民族从未经历过奴隶社会,而直接进人封建社会,甚至社会主义社会。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一个民族同化于另一个民族或分化发展为几个民族的现象;也有几个民族结合成一个新的民族的现象。不同民族在发展过程中有这样那样的差别,是民族发展总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也是民族发展规律性的表现。
二、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是这样,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仍然是这样。民族问题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
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主要是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民族不平等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推翻阶级压迫剥削制度。而在业已消灭了阶级剥削,铲除了产生阶级压迫的根源,实现了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民族问题则主要表现在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方面。这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的一个较长时期内,仍然存在民族问题的主要原因。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不论任何时期,民族问题的发展变化及其解决,都是和社会发展的总进程及总任务联系在一起的。它的最终解决依赖于社会总问题的解决。
三、社会主义阶段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兴旺的时期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废除了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从而为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和全面进步开辟了广阔前景。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之间的差别将长期存在。社会主义阶段并不是民族融合和民族消亡的时期,而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的时期。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更加需要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各民族共同发展,以便达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即使到了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各民族经济文化高度发展了,要实现民族差别的消失和各民族的全面融合,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同时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族之间共性的东西不断增多,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主义坚决反对人为地去消灭民族差别,同时欢迎和提倡民族问相互亲近,相互学习,大力促进和加强相互的经济文化联系和兄弟情谊。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在密切联系本民族群众,热爱本民族,及时反映本民族要求和意见的同时,也要积极联系其他民族群众,热爱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做促进民族团结的模范。
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充分享有平等和自由发展的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将会为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和繁荣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应该一律平等
自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就成为无产阶级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民族平等与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民族平等有本质的区别。它的基本含义是:第一,主张一切民族的平等。各民族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每个民族所以能够成为一个民族并长期生息繁衍,都有自己生存发展的能力、优点和特点;第二,要求各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完全平等。一方面要禁止任何民族享有特权,另一方面要保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并帮助他们实现平等权利;第三,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坚决反对任何民族歧视,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
坚持民族平等,是为了实现民族团结,而各民族团结是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民族平等是保证民族团结实现的前提,如果没有各民族之间的真正平等,就达不到民族团结的目的。
五、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各民族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社;发育阶段上的差别,是由历史、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形成的。发达民族应努力为不发达的少数民族提供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动员社会各方的力量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发展经济和文化,这是发达民族的无产阶级应尽的义务。实际上这种帮助也是相互的,是互利互惠的,而不是单方面的给予或负担。
一个民族的发展水平,取决于这个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达到的程度。因此,在阶级压迫与民族压迫消除以后,发展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就成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当然,要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实现共同繁荣,需要各民族长期共同的努力。
六、民族区域自治是多民族民主国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置普遍原则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前提臣件。为此,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不同的国情和时代特夏,马克思主义者曾提出过多种不同的国家组成形式,但其中的本质就是民主与集中的完美统一。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统一国家,实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治的形式。列宁把民族区域自治“当作具有复杂民族成分和极不相同的地理等条件的民主国家的一般擎遍原则。”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原理与我国实际占合起来,把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民族因素与地域因素有机地占合起来,提出并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完全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是我们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壮举,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新发展。它对保障各民族充分行芝当家作主的权利,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边疆稳定和维护己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马克思主义认为,要使各民族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就必须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一项重要的民族政策,是促进少数民族发展,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民族干部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少数民族干部是无产阶级政党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和各种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既要在数量上有很大的发展,也要在素质上有很大的提高,以保证各级领导权始终牢牢地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保证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
八、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要注意及时妥善地解决宗教问题
民族和宗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本质的区别。两者之间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自民族、宗教产生以来,没有哪一个民族不与宗教相联系,只是联系的程度不同而已。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宗教对许多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各方面,都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我国,有一些少数民族的大多数群众信仰同一种宗教,宗教对这些民族的社会生活产生相当广泛的影响。有些属于宗教的内容和形式,经过长期的发展,变成了某些民族的风俗的重要内容。由于这些原因,现实生活中的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不仅往往交织在一起,而且容易相互转换,或者是民族问题变成宗教问题,或者是宗教问题变成民族问题,使民族、宗教问题变得更加敏感,更加复杂。因此,在处理民族和宗教问题时,一定要谨慎从事,要全面科学地把握其中蕴含的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充分运用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及时妥善地予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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